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旺TA
@T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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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竹梅
:
评论了商友圈帖子
面对合伙人的背叛 各位老板都是怎么处理的?
三岔口到了,当断就断,该承担就承担,不必叹气!
10月31日 10:00
来自
家居百货商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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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中委
:
久了就出问题了
09月22日 14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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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熊
:
每个人的想法都是不一样的,既然有想法就让他去吧。最不忍直视的就是更多狗血的剧情以恶制恶,恶上加恶,你失去了金钱换来的或许更多感悟,你失去的在别的地方会回报给你。不能做合作伙伴不代表要做敌人。
03月17日 20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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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群
:
既来之则安之
01月20日 18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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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国华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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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韦婧
:嗯,是她拥有着股份,然后她男朋友自己生产我们的产品。咨询过,这已经构成了商业欺诈,等于是她从公司内部拿到资料,泄露给他人。是违法的,但我们真的是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再去打官司,她留下的漏洞我们还弥补不来。
11月05日 22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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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晓君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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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罗明祥
:我10万
11月05日 1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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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宜峰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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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05日 10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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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健华
:
这是中国式合伙人的特色,能吃苦不能共享福,稍微有点起色,就有想法,反正合作这种事,能不找最好的朋友反倒好,有些人是万万不能合伙的,一起做过之后甚至连朋友都做不成啦,合伙的企业,分开后你若能越做越好,别人可能说你赚啦,还有可能说你贪了,分开后你倒啦,别人会幸灾乐祸的偷着乐,暗自庆幸分开的早,分开的好,反正在中国做生意,能不合伙的最好别选择合伙,有的人帮不上忙,坏别人名声是做的很绝。
11月04日 15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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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启洋
:
确实是这样的:合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分家:一是严重亏损,相互推卸责任;二赚大钱了,分钱不均,抢功劳大。不温不火的时候,是最团结的!
11月04日 13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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韦婧
:
回复81楼
@谢德平
: 应该找律师帮助,调节不成收集证据起诉,不能纵容坏人
11月04日 12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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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兴旺
:
大公司制度规度规范或许可以股份制,小企业是出钱买教训,我就是受害者,你是君子,别人不一定不是小人。
11月04日 1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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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建武
:
有合必有分,人之常情。用平常心去看侍也就相安无事。
11月04日 09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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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军
:
合伙开企业基本上面临的情况都是这样,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好合好散吧。
11月04日 08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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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明祥
:
回复158楼
@张晓君
: 我花了 8万块 才买懂了这个教训。 好在你们还没有这样。
11月04日 08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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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明祥
:
这种人太多了。这不我也碰到这个一样 。 还共患难都提不上。
11月04日 08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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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鹏飞
:
每个生意人在自己的创业过程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,运气好才能成功,运气不好就会被玩坏,早断早发财啊。
11月03日 21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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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伟锋
:
能共患难,不能共富贵,这种合伙人应是一个非常自私的人,早分是你的福
11月03日 15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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薛俊
:
不过人在做,天在看,这种人迟早会有报应的。
11月03日 13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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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官政
:
当断不断,反受其乱,这是每一个生意人需要思考的问题!
11月03日 11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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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峥辉
:
合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分家:一是严重亏损,相互推卸责任;二赚大钱了,分钱不均,抢功劳大。不温不火的时候,是最团结的!
11月03日 00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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陶飞
:
都是利益的驱使,有了钱,有了生意,心态就会变化!终归合作人难免都会遇到这种问题!事情到这个阶段,那就分,心都走了,留住也没有做做的更好
11月02日 11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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